校企合作办公室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fice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一、基本职责

负责与头部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协同育人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就业工作。

二、科室成员

三、主要工作

1. 认真学习、研究校企合作与大学生毕业的政策、法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新机制,制定本中心学期工作计划及做好期末总结。

2. 加强学院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的联系,拓宽校企合作渠道与途径,负责以校企合作为主的对外协调与服务工作。

3. 负责校企合作的公关工作,开展与企业文化交流与友好往来等活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4. 指导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关于顶岗实习、就业推荐表发放、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订、登记等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的传递、寄发和遗留档案的保管工作。

5. 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咨询和接待工作;组织好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密切联系用人单位。

6. 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与分析,向学院领导及招生就业处报送毕业生就业率数据。

7. 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撰写调研报告。

8. 宣讲、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要求完成服务社会的相关资料填写并收集归档。

9. 负责部门所有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