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责
负责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建立评测督导工作机制。
二、科室成员
主 任:张 莉(院长助理)
科 员:肖森文
三、主要工作
1.根据国家职业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标准,借鉴国内外一流高校和职业本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理念和方法,制定教育教学标准,制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规范制度,并持续改进。
2.定期开展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评价和反馈。
3.制定并组织实施评教、评学等其他专项教育教学评测方案,统计分析相关数据。
4.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督导人员和学生代表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巡查工作;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事件。
5.积极协助其他科室的关联工作,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6.定期编写和发布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