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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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发布时间:2023-10-23信息来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二)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三)按照相关规定抓好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四)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协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它教育活动;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文体组织和文体活动场所、器材进行管理;指导教职工社团、协会工作;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劳动模范、师德标兵等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与加强分工会建设, 充分发挥二级工会组织的作用;

(八)管理会员会籍档案;开展 “职工之家” 创建活动;

(九)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