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处主要负责学校与企业、行业、政府以及协会的合作工作,是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工作的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类校地、校企等合作项目的考察洽谈、协议签订。
(三)负责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的沟通交流,协助各学院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推进各学院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四)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学校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核校企合作协议,组织校企绩效考核。
(五)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为各学院专业调整与开设提供有力的资讯。
(六)负责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归档工作。
(七)负责学校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和对接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