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重申两院毕业生课程不合格学生
发布时间:2016-06-10信息来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学院根据上报0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截止日期,按教学运行安排,两院的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安排的两次补考截止日期是6月4日。但仍有部分学生未返院参加补考和仍有部分学生补考后成绩不合格。

据此,学院重申按照《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前有课程不合格的学生,毕业时只能颁发结业证书,并可在一年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学生需申请参加按学院组织安排的课程考试,考试合格,且其它教学环节全部完成并达到要求,可用结业证换取毕业证。需补考的学生可在每年9月初提出书面申请,补考时间安排在每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每年9月初可在学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