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专科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介绍
发布时间:2021-09-23信息来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一、专业名称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二、招生对象

参加单招的音乐类考生和文理职高、中专的合格考生,参加音乐类统招的普高、职高、中专的合格考生。

三、学制与学历

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科。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高端产业与产业高端需求, 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良好的人文素养、 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 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掌握系统的声乐基本理论、声乐专业知识、音乐知识,具有扎实的声乐歌唱能力、舞台表演能力和声乐实践技能, 面向文化艺术和教育行业的歌唱演员,能够从事歌唱、 群众文化指导、 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3-6年,能够成为本岗位较成熟的流行歌唱演员和声乐教育教学指导者。

五、专业特色

强化舞台“表演”技能,“演”和“唱”高度融合,突出“一专多能”的培养体系。

六、职业证书

1、基本资格证书: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及以上)。

2、行业资格证书:参加文化艺术行业组织的声乐等考级认证,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达到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可申请办理小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七、课程体系

1、专业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史与名作欣赏、流行舞蹈基础、艺术概论、歌曲创作等。

2、专业核心课程:声乐演唱、流行舞、流行歌舞组合、歌唱语言的训练与表达、流行歌舞目排练与表演、合唱与指挥、舞台艺术化妆、歌唱基础。

3、专业拓展课程:文艺活动策划与管理、数字音乐制作、中小学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弦乐器、管乐器、职业素质训练、音乐教育与传播、音乐商业与管理。

八、教学评价与考核

注重形成性评价,加大实践考核比重。突出能力的考核评价方式,体现对综合素质的评价;组织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相关行业参与考核评价。

九、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

学生专科毕业后选择专升本。也可以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岗位需求到指定单位进修专项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