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
专科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专业介绍
发布时间:2021-09-23信息来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一、专业名称

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

二、招生对象

参加单招的音乐类考生和文理职高、中专的合格考生,参加音乐类统招的普高、职高、中专的合格考生。

三、学制与学历

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科。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文广系统、相关艺术团体、企事业、社区、文化站等文化音乐活动一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良好艺术修养,掌握系统的声乐基本理论、声乐专业知识、音乐知识,具有扎实的声乐歌唱能力、舞台表演能力和声乐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职业能力,能在相关艺术团体、企事业、社区、文化站、音乐培训机构从事声乐演唱、教学等职业岗位技术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自主创业能力的一专多能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专业特色

实行“一种方法(科学的发声方法)、多种唱法(美声、民族、流行融通跨界演唱)”声乐培养模式、采取多媒体声乐教学方式‘强化舞台“表演”技能,“演”和“唱”高度融合,突出“一专多能”的培养体系。

六、职业证书

1、基本资格证书: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及以上)。

2、行业资格证书:参加文化艺术行业组织的声乐等考级认证,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达到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可申请办理小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七、课程体系

1、专业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身韵、艺术概论、歌曲创作等。

2、专业核心课程:声乐演唱、歌唱语言的训练与表达、歌剧目排练与表演、歌唱组合、合唱与指挥、舞台艺术化妆、歌唱基础。

3、专业拓展课程:文艺活动策划与管理、数字音乐制作、中小学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弦乐器、管乐器、职业素质训练、音乐教育与传播、音乐商业与管理。

八、教学评价与考核

注重形成性评价,加大实践考核比重。突出能力的考核评价方式,体现对综合素质的评价;组织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相关行业参与考核评价。

九、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

学生专科毕业后选择专升本。也可以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岗位需求到指定单位进修专项培训学习。